教育法教师法心得,教师法和教育法心得体会

由:admin 发布于:2024-04-30 分类:感悟评价 阅读:51 评论:0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学习心得

月31日新学期第一次教职工大会,我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学习。

一旦越界,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失去诸多职业发展机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教师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包括行政处分、失去教师资格等。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发布。 明确为师德划出“红线”,包括体罚学生、收受学生送礼、有偿补课等行为均被列为教师禁行行为。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最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规发布,对于违规行为将会有严厉的处理措施。各位教师们一定要注意,不要违规操作哦1通报批评一旦发现教师有违规行为,所在学校会进行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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