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拿着报告去别的医院吗,可以拿报告去别的医院看吗

由:admin 发布于:2024-06-25 分类:素质提升 阅读:47 评论:0

拿着一个医院的检查报告,去另一个医院治病是很忌讳的事吗

不是,常规来说,只要是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在另一家医院都具有辅助作用,比如你在一家医院查出血糖偏高,那么在另一家医院治病时,医生就会注意避免使用会导致血糖升高的药物。只不过有些高级别的医院会不信任级别低的医疗机构或私人医院出具的报告。所以要求你复检。

拿着一个医院的检查报告去另一个医院治病很忌讳,有这种想法的人,不能说你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也是你个人的想法强加于人,这个情况分4种类型:你拿的检查结果是上级医院的,比较权威,病历资料完整,而且根据病情和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到目前不会有改变的,下级医院可以认同。

的确是很忌讳的事,因为医院是盈利机构,虽说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但是也是有着不成文的规矩的,如果一间医院能治,他们的兄弟单位,是能够估算出来的,如果不能治,他们会有内部通道直接转移,贸然拿着一个医院的检查报告去其他医院治,医生会作出以下猜测:患者并不相信医生。

上海的医院能不能拿着别家医院的ct报告去另一家医院帮家人看病,爷爷在...

1、如果出院了满7天,可以让别人拿着你的身份证去医院病案科吊病历,一般CT B超都在里面,如果没有还得拿着片子找影像科大夫出报告。

2、华西医院有规定的,只认某些医院的片子,其余片子要重照。

3、医院免不了出事故,但百姓想与医院打官司,不是那么容易,你需要提供在本医院内的证据。

4、管床医生这么说也没什么错,病人本来就难哄,尤其要配合治疗,而且不同疾病的表现一样的多的是。癌症怎么了,早期可以根治,中期预后良好的也很多,晚期是没有好办法是事实。最后关于你跳楼的事,要是你当场跳楼了·你家人来医院闹一闹讹点钱医院也许会给你,不过法律上你是站不住脚的。

5、问题分析: 这种情况如果是阑尾部位有局限的压痛,但在没有压迫刺激时疼痛不剧烈,一般是轻度的阑尾炎或阑尾的痉挛引起的疼痛。一般化验血液不会有明显的血象升高的。CT,B超等检查也不会有明显的异常的,如果有明显的异常应该有阑尾的明显肿胀及周围渗出才可以看到的。

之前检查的报告和病例可以在别的医院重复使用吗?

1、因此,对医院门(急)诊病历管理,其最低保存期限最好延长到20年。而对于住院病历的保存时间,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只作了下限规定:住院病历不得少于30年。这一规定由于有“保存期不得少于”的文字而有很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2、准备工作:去医院之前要带好身份证、医保卡(缴费用)、水杯(打水喝水用)、餐巾纸、双肩包(装病历本、装药用),如果可以的话还是找个成熟懂事的大人陪你一起去看,会有安全感,有人在旁边陪着心里也会舒服点。 第一步,网上预约挂号或者现场挂号。

3、原件不可以,但是医院都有义务为患者提供有偿复印服务。医院都有病历室,带上自己的病历号就可以复印,医院有权收取一定费用,然后医院会在复印的病历上盖上公章。您说的化验报告不知指什么。病历里有些内容是不给复印的,如果有特殊需要,可以和他们说明并协商。

4、根据我国传染病报告管理办法,只要是国家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在医院就诊的新发传染病病例,都要报告户籍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5、一般住院患者的各项检查报告结果是需要保存在患者的病例档案里面,的确是患者不能带走的,不过出院时医生会给患者一个出院小结,里面详细记录的有各项检查结果(特别是异常的检查结果)。这种做法是医疗系统的惯例,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目的。医院管理的需要。

拿着一个医院的检查报告去另一个医院治病

1、拿着一个医院的检查报告去另一个医院治病很忌讳,有这种想法的人,不能说你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也是你个人的想法强加于人,这个情况分4种类型:你拿的检查结果是上级医院的,比较权威,病历资料完整,而且根据病情和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到目前不会有改变的,下级医院可以认同。

2、不是,常规来说,只要是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在另一家医院都具有辅助作用,比如你在一家医院查出血糖偏高,那么在另一家医院治病时,医生就会注意避免使用会导致血糖升高的药物。只不过有些高级别的医院会不信任级别低的医疗机构或私人医院出具的报告。所以要求你复检。

3、的确是很忌讳的事,因为医院是盈利机构,虽说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但是也是有着不成文的规矩的,如果一间医院能治,他们的兄弟单位,是能够估算出来的,如果不能治,他们会有内部通道直接转移,贸然拿着一个医院的检查报告去其他医院治,医生会作出以下猜测:患者并不相信医生。

4、拿着一家医院的检查报告去另一家医院治病,现在很正常,大多数医生不会忌讳的。避免重复检查是一件利国利民、爱民的好事,门诊或主治医师都已经习以为常。现在在很多城市比如上海对待有同等资质医院(三甲医院)的检查报告在规定的时效内可以共享。

在一个医院查的检查报告可以拿到另一个医院看吗?

拿着一个医院的检查报告去另一个医院治病很忌讳,有这种想法的人,不能说你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也是你个人的想法强加于人,这个情况分4种类型:你拿的检查结果是上级医院的,比较权威,病历资料完整,而且根据病情和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到目前不会有改变的,下级医院可以认同。

目前暂定可以互认的结果包括超声核磁磁共振、X线等人体检查,但是强调检验结果中医生所给出的诊断结论可以不互认。互认检查报告确实能够帮助很多患者节省一部分费用,但并不适合所有病情。就与内镜为例,每个医院的诊断标准和设备相差比较大,导致最后出具的结果也不同,所以在特殊情况下,有必要重新做一次检查。

这不是医生及医院所想看到的,因此,对这种患者医生当然谈不上喜欢。有了上面的判断之后,不管什么病症,所转医院的医生大机率的会作出保守治疗,后续患者也各凭运气。当然,如果是比较棘手的症状,医院内部是会提出转院的,这样会比较有利,但是贸然自行去另一个医院,是比较不可取的行为。

不是,常规来说,只要是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在另一家医院都具有辅助作用,比如你在一家医院查出血糖偏高,那么在另一家医院治病时,医生就会注意避免使用会导致血糖升高的药物。只不过有些高级别的医院会不信任级别低的医疗机构或私人医院出具的报告。所以要求你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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